2024年5月23日,为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国务院印发了《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强化碳排放强度管理,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更好发挥节能降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要求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方案》在重点任务中的交通运输节能降碳行动要求,推进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车站、铁路、机场等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加快国内运输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匹配改造。这意味着包括工业车辆叉车、牵引车、以及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新能源化进一步提速。
过去的几年里,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版块,新能源叉车发展迅猛。高空作业平台的电动化进程也同样表现抢眼,反观其他非道路移动机械则相对发展缓慢,若完全按照市场自由的力量推动,其时间通常会较长,而《方案》则助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新能源化进程。
此外,在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中加速电网建设、加速建造方式转型以及用能设备节能减排等方面要求均为电动叉车替换传统内燃叉车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整个《方案》明确要加快推进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钢铁行业节能降碳行动、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行动、建材行业节能降碳行动、交通运输节能降碳行动等重点任务,对如何实施节能降碳,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要求,对完善节能降碳管理机制,支撑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